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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转发关于评选推荐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人选的通知
  点击率:3596 添加时间:2014/8/15


 

关于评选推荐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人选、

第三届福建省道德模范人选和评选表彰

第三届福州市道德模范的通知

 

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文明办〔2013〕8号)、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关于评选推荐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人选和评选表彰第三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的通知》(闽委文明办明电〔2013〕18号)和福州市文明委2013年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推荐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人选、第三届福建省道德模范人选和评选表彰第三届福州市道德模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形成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热潮,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激励人们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为推进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组织领导
  1. 本次评选推荐表彰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福州警备区政治部联合主办,成立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主持工作的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高起平担任,副主任由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福州警备区政治部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同志和基层代表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选、审议和确定推荐表彰人选的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经组委会审议后,报市文明委审定。
  2. 各县(市)区要在文明委统一领导下,成立相应的评选机构,负责组织发动本地干部群众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确保评选推荐活动科学、有序、公开、公正。
  三、奖项设立、表彰数量
  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第三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第三届福州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
  候选人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经市文明委审定后,每类确定5名作为候选对象,其中每类上报1-2名参加第三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评选,省组委会将从中推荐上报若干人选参加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其余作为福州市道德模范候选对象。第三届福州市道德模范拟每类各评选表彰3名左右,共计15名左右。
  四、评选标准
  (一)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二)各类道德模范的标准是: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全国道德模范、福建省道德模范、福州市道德模范相应级别和奖项的评选。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5月2日,省组委会将在《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和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东南新闻网、文明风网站等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推荐产生第三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我市主要媒体同期公布推荐产生第三届福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第三届福建省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从中择优产生),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二)组织推荐
  1. 推荐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候选人。要把推荐工作与近年来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感动福州十大人物”评选、公共文明系列“十佳”评选、“最美女性”评选、“我身边的共产党员”以及创先争优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各项活动中群众评选出来的“身边好人”、“感动人物”等要优先推荐。在五类候选人中,除“孝老爱亲”类候选人之外,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地、本系统内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认真逐一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或所在城乡社区、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并初步确定推荐人选。
  各县区、各单位群众也可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人选,既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写信推荐,具体联系地址是:市委文明办未成处,邮编350001,电子邮箱:fzwcnc@163.com,推荐截止日期为5月5日。市组委会将把各地群众直接推荐的人选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地组委会或福州警备区政治部核实事迹后作为备选。
  2. 推荐名额分配:各县(市)区各推荐3名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类别不限。市直单位各推荐2-3名道德模范候选人,其中团市委、市红十字会推荐候选人中应含2名助人为乐类别模范候选人;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教育局、总工会应含2名敬业奉献类别模范候选人;市工商局、市诚信促进会应含2名诚实守信类别模范候选人;市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应含2名见义勇为类别模范候选人;市妇联、市老龄办应含2名孝老爱亲类别模范候选人,其余类别不限。
  3. 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的拟推荐人员按类别分别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每人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参考样本见附件2)和一寸免冠彩照3张,加盖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审核意见公章,或经县(市)区组委会审议后由当地文明办代章;市直单位候选人推荐表加盖市直单位及其所在系统党委公章;军队候选人推荐表由福州警备区政治部审定后盖章。申报材料于5月6日前报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各报送单位应将上述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委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联系电话:83304213、83326670;邮箱:fzwcnc@163.com。
    (三)初选上报
  市活动组委会对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遴选,根据评选结果,提出侯选对象和拟建议推荐名单,报请市文明委审定。经市文明委审定建议推荐名单并在媒体上公示后,于5月15日前将全国第四届道德模范、福建省第三届道德模范建议推荐名单正式上报省活动组委会。
  (四)评选投票
  为充分体现投票代表性和公信力,道德模范评选设社会公众、“公众代表”和评选委员会投票三种方式。
  为厉行勤俭节约、提高工作效率,社会公众投票以网络投票为主,同时接收信函投票,群众可自行选择投票方式,但不能重复投票,且必须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保证选票真实有效。6月至7月,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人民日报》等媒体和中国文明网等新闻网站上刊登,面向全国公示,接受群众投票。同时,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第三届福建省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等媒体和东南网、文明风网等新闻网站上刊登,面向全省公示,接受群众投票。我市也将同期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和方式,发布第三届福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接受群众投票。市活动组委会按照投票规则和时限要求,广泛组织发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大中专院校、驻榕部队等积极参与三级投票,特别是要组织好对我省、我市入选全国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以及我市入选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投票工作,确保选票真实有效,提高群众对道德模范候选人的知晓率、支持率。
  按照中央文明办和省委文明办的工作要求,我市将选拔并组织一定数量的各界公众代表参与“公众代表选道德模范”活动。在群众及“公众代表”投票结束后,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福建省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福州市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并按照一般群众、公众代表和评委投票支持率分别占30%、30%、40%的比重,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由高到低列出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第三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和第三届福州市道德模范的建议名单。
  (五)审批表彰
  中央文明委审定建议名单后,做出表彰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在9月中旬举行颁奖仪式。福建省文明委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对我省第三届道德模范进行表彰。我市第三届道德模范由市文明委审定后,表彰工作在福建省第三届道德模范表彰后进行。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地、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推荐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部署。要把开展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的过程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切实组织好、落实好。
  2.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连队、机关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力度,重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各地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展示我市道德建设丰硕成果,大力宣传候选人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代章)
                        福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福州市委
                        福州市妇联
                               福州警备区政治部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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